作者:周斌; 刘子阳公民人身自由权国家赔偿案件赔偿标准赔偿金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赔偿义务机关刑事申诉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公布自2017年5月31日起,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258.89元。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58.89元。这一标准比上年度增加了16.5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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