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贺建军预借提单承运人托运人信用证
摘要:预借提单属于提单种类中的一种,是属于法律生效的提单,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在一定程度上有存在的理由,但签发预借提单的行为是违法的侵权行为。尽管预借提单的签发是违法行为,但在贸易实践中预借提单被使用并给收货人造成的损失的案例时有发生。针对预借提单产生的原因,买卖双方和承运人只要采取适当的措施就可以预防预借提单的使用,避免由此招致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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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贸实务》(CN:42-1113/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对外经贸实务》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是一本服务各级各类涉外经贸企业、涉外经济管理部门、科研单位、图书情报部门和外经贸院校的学术性、专业性和实用性的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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