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石秋霞中小货代企业保险公司国际铁路货物联运阿拉山口口岸国际铁路联运进出口公司成功
摘要:一、案情简介 2012年3月27日,我国某进出口公司A(以下简称A)与某国际货运公司B(以下简称B)签订《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议》约定,A 委托 B 作为 A 的货运人,按照A的指令,将一批沥青混合搅拌设备,通过国际铁路联运从南阳始发,经阿拉山口/多斯特克,运至乌兹别克斯坦的安格连、吉扎克、古扎尔、撒马尔罕、努库斯和米勒扎巴德(巴亚伍德)等6个目的站,并提供出口报关报检、出境口岸转关等服务.A向B支付费及运输相关费用.4月上旬,B依约为A的货物办理了国际铁路联运,货物包装种类为裸装,货物名称为机械设备或金属架构,件数为 170 件,总金额737.5万元.4月中下旬,B委托捷安报关行在阿拉山口口岸进行了转关申报.报关单上载明出口日期为6月16日.截至7月9日,6台沥青混合搅拌设备已全部到达上述6个目的火车站,且被收货人完好无损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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