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毅可转让信用证风险防范信用证业务付款责任业务运作方式第二受益人贸易实务业务处理
摘要:从表面看,转让行在转让信用证业务的操作中风险是比较小的,因为转让行并不对第二受益。人承担独立的付款责任,它只在原证开证行付款后才能向第二受益人付款,所以讨论转让行的风险似乎没有很大的意义。然而随着转让证业务在贸易实务中的不断增多,各种新的业务运作方式的出现,客户不断有新的需求提出,转让行在转让证的业务处理中稍加疏忽,将会给自身带来很大的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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