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唐新苗审批制度外资并购外商投资企业跨国公司并购资源优化配置企业并购外国公司合资经营
摘要: 通常情况下,各国对跨国公司并购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以尽可能减少外国公司对本国企业并购所带来的危害.在我国,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审批制度,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而成为外商投资企业是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方式之一,且《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这部专门规范外资并购的规章是《合资经营企业法》、《合作经营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的特别法,因而外资并购的审批在许多环节仍需依照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制度进行.然而,我国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制度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其审批环节过多、程序繁琐、效率低下、审批权行使混乱等现象已不言自明,笔者在此讨论的是,外资并购是我国改善市场竞争条件的重要手段,控制得当,将有利于改进我国企业生产技术和提高产品质量;控制不当,将破坏我国资源优化配置和国民经济正常运行,而审批制度正是控制外资并购得当与否的关键.遗憾的是,我国现行外资并购的审批制度存在着不尽人意之处,需要立法和实践加以完善和改进.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