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方少林运输单据流通转让海运单edi收货人行驶速度进口商承运人国际法大西洋
摘要:一、不可流通转让海运单的产生背景 不可流通转让海运单,也称海运单,它是近年来一种新兴的海运单据,目前尚未纳入国际法范畴.海运单于 1997年开始被大西洋之间部分运输采用,它是运输高速化的产物.由于现代船舶行驶速度提高,货物很快就可运到目的港,而进口商必须等到提单寄到才可提货,这样对于船公司和进口商均感不便,故仿照空运单据,产生了不可流通转让的海运单,它是承运人收到托运人交来的货物而签发的收据.不可流通转让海运单的记名收货人是唯一的收货人,承运人负责把货物交给该收货人,无需收回该项单据.使用不可流通转让海运单时,收货人在提货时的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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