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邢惠惠构成要件本人过错
摘要:我国《合同法》关于表见的规定过于原则、简单,在理论和实践中对表见的适用已有不当扩大的倾向。关于表见特殊构成要件主要有三种学说,即单一要件说、双重要件说和关系要件说,本文在指出单一要件说和关系要件说缺陷的基础上,探讨了以本人过错为表见构成要件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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