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铁强受害者人犯司法理性舆论医疗事故医疗错误医疗中心医疗机构主诊医师
摘要:一般来讲,发生医疗错误后,各方交涉时会进行归责,司法、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当事双方都习惯于这样的思路:责任主体通常是医疗机构、主诊医师或者其他过错行为人。但美国一家医疗中心在发生一起严重的医疗错误之后,却没有让医生“一人做事一人当”,而是将责任归咎于整个医疗系统,结果使受害者和舆论变得理性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大视野》(CN:43-1342/G0)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