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宝柱资本主义工商业行为者上海社会科学院违法所得建国中国资本主义社会主义改造私营工业
摘要:1952年上半年通过“五反”运动,在北京、上海、天津、汉口、广州、沈阳等九大城市审查了45万户私营工商业者,发现其中程度不同地犯有行贿、偷税漏税、盗窃国家资财、偷工减料、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等“五毒”违法行为者达34万多户,即占到总数的76%。又据武汉、广州两市调查,私营工业(包括手工业)37442户,全部违法所得6320万元,相当于这些企业自有资金的39%(吴江《中国资本主义经济改造问题》)。上海9770户大型和中型工商业户(其中工业3952户,商业5818户)中,守法户占2.56%,基本守法户占17.44%,半守法半违法户占46.52%,严重违法户占29.99%,完全违法户占2.94%(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上海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违法户数与违法金额所占比重之大,确实触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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