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丹萍教学评价新课程音乐课堂教学导向性原则科学性原则标准性原则整体性原则
摘要:《音乐课程标准》要求“音乐教学评价应在体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前提下,以音乐课程价值和基本目标的实现为评价的出发点,建立综合评价机制。”音乐课程评价必须遵循四个原则:导向性原则、科学性原则、整体性原则和标准性原则。那么,具体落实到音乐课堂教学上,我们应该如何来评价音乐教学呢?根据新课程的评价理念,本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一些思考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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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家教(上半月)》是江西日报社主管主办、全国公开发行的正式期刊。竭诚为大学、中小学及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者发表教研成果提供指导与服务,为广大老师专业成长提供发表平台支撑,为教育工作者专业职务晋级提供学术依托。 《都市家教(上半月)》创刊于2005年,是由江西日报社主管主办的教育刊物。本刊以“承载真实教育灵感、促进基层教师发展”为办刊方向。推介一线教师中的优秀思想和典型经验、记录教学中的宝贵灵感和独特智慧,促进教师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践行科学的教学观。都市家教(上半月)获2010年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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