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柏立团破产管理人制度破产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企业破产
摘要:我国存在大量的僵尸企业是不争的事实。这些企业中,有的是自身缺乏造血能力、无望恢复生机、依靠政府补贴或贷款人支持而免于倒闭的企业,有的是因负债累累而停止经营若干年之后,工商登记依然显示为存续的企业。很多企业其实并不想成为僵尸企业,因为经营不善,他们也想进行清算。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清算过程中发现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清算组需要向法院申请破产。但是破产申请有那么容易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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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CN:32-1740/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董事会》杂志致力于中国公司基业常青,以商业顶层的政治和智慧,洞察全球治理潮流、透视中国政经大势、解读公司高层政治、提供本土原生案例;以全球视野审视中国公司治理改革和董事会建设问题,为企业高层战略决策、管治体制机制创新、增进优秀竞争力,提供最新理念和有益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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