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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定位于高管并非顺畅履职的充分条件

作者:王斌董事会秘书投资者产权属性

摘要:民营公司与国有公司的区别,不仅仅体现在产权属性上,更重要地体现在制度安排的灵活性、适应性上。从制度安排来看,一些制度安排并不一定要以'正式的制度规则'来固化,而可能是采用一种非正式制度安排甚至公司文化来体现多年以前,在人们心中,董事会秘书被误以为是董事长的私人秘书;经历数年,人们对董秘的职责终于有了理解:他(她)是董事会的秘书,而非私人大内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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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董事会》(CN:32-1740/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董事会》杂志致力于中国公司基业常青,以商业顶层的政治和智慧,洞察全球治理潮流、透视中国政经大势、解读公司高层政治、提供本土原生案例;以全球视野审视中国公司治理改革和董事会建设问题,为企业高层战略决策、管治体制机制创新、增进优秀竞争力,提供最新理念和有益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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