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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异议股东撑起“保护伞”

作者:曾江洪异议股东回购价格现金选择权平均股价资本市场壳资源运作手段场外交易市场中小股东利益改善经营

摘要: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后,公司有义务对决议持异议股东的回购请求权、现金选择权等作出专门安排。公司与投资者应就回购价格进行协商,无法达成统一时,可以诉诸司法审查,另外法律也可以规定以公司退市前某一时段的平均股价作为回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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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董事会》(CN:32-1740/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董事会》杂志致力于中国公司基业常青,以商业顶层的政治和智慧,洞察全球治理潮流、透视中国政经大势、解读公司高层政治、提供本土原生案例;以全球视野审视中国公司治理改革和董事会建设问题,为企业高层战略决策、管治体制机制创新、增进优秀竞争力,提供最新理念和有益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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