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上市公司章程合同工程预算移动互联网监管措施决定书办公楼
摘要:厦门证监局9月3日向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51)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公司2012年年报中披露,“天津新型智能移动互联网终端一办公楼”工程预算为5.09亿,该预算未提交董事会审议,不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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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CN:32-1740/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董事会》杂志致力于中国公司基业常青,以商业顶层的政治和智慧,洞察全球治理潮流、透视中国政经大势、解读公司高层政治、提供本土原生案例;以全球视野审视中国公司治理改革和董事会建设问题,为企业高层战略决策、管治体制机制创新、增进优秀竞争力,提供最新理念和有益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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