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曹力伟法治公安和谐社会决策机制行政管理公安机关中国
摘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过程,核心在和谐,基础在法治.法治是现代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也是保证和谐实现的最明确、最有力、最具体的手段.其基本含义是已制定的法律和制度获得普遍服从,它所追求的最终目标就是社会和谐,而这正是公安机关的价值取向.在实行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背景下,建设法治公安是职责所定,和谐所需,大势所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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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社会科学》(CN:23-1020/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大庆社会科学》以服务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为宗旨,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着力点,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应用理论研究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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