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公务员范围检察官法官公务员法工勤人员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国家财政职务职能
摘要:2004年12月26日,公务员法草案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进行审议,草案出现了诸多引人注目的新亮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被纳入公务员范围草案规定,公务员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管理国家事务和履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使用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法官、检察官纳入公务员范围的同时,根据其职务特点,草案另行设置法官、检察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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