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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宋代提刑官在地方职田管理中的作用

作者:王晓龙宋代提点刑狱官职田俸禄

摘要:职田是宋代地方官员普遍享有的一项俸禄。但宋代提刑官这一地方掌管司法监察的重要路级长官,却长期不享有职田。其原因在于宋政府为保证职田租种、分配的公正,利用提刑官来监理地方职田。为防止其借机为己牟利,因而取消了其职田俸禄。提刑官在地方职田管理中发挥了重要监管作用,其参与了地方职田分配、土地丈量、政策制定、查处不法行为等多个方面。提刑官的监管,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宋代地方职田租种、分配的公正,“不同其利则公其心”的管理策略也是宋代官员俸禄管理制度的一项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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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师范学院学报

《大庆师范学院学报》(双月刊)创刊于1981年,由黑龙江省教育厅主管,大庆师范学院主办,CN刊号为:23-1375/G4,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大庆师范学院学报》第1、2、4、5期刊发哲学社会科学论文,第3、6期刊发自然科学研究论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关注科学发展,反映各学科研究的前沿和热点,研究和探讨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提出的各种理论问题,本刊坚持思想性与学术性的统一,理论性与实践性的统一,创新性与科学性的统一,倡导求实严谨的治学风气,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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