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国福华侨华人国籍国籍法双重国籍
摘要:随着国际社会的发展,国籍法衍生了消除国籍冲突引发的问题、国籍不等同公民权、取得多国国籍三项新原则。与此同时,很多国家纷纷修改完善国籍法,核心是承认双重国籍,松动拥有国籍等同公民权原则,以追求和实现本国利益的最大化。中国《国籍法》实施30年来几乎没有任何变化,存在着许多与国际形势、国家利益不相协调的地方。修订《国籍法》时,有必要认真考虑和平衡集中居住在东南亚地区的多数华侨华人和分散居住在欧美澳的新华侨华人的利益。改革的可行方案是渐进有序地推进务实灵活的双重国籍政策,从宽对待华人恢复国籍和入籍问题,同时,预设制度以防范认可双重国籍可能引发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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