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检察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反思——以检察机关职能的特殊性为切入点

作者:张明哲检察机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起诉条件团体组织

摘要:检察机关作为适格原告参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存有外部职能与内部分工两层特殊性,现有规定似乎有对外扩大其诉讼职能的趋势,而对内在级别管辖和部门职能两方面的协调又尚显不足,具体表现在检察院内部管辖冲突、起诉条件与团体组织趋同以及享有过高的诉讼权利等方面。应当从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谦抑性出发,协调内部管辖,改革起诉条件,加大团体组织起诉的激励与奖励,加强检察机关参与执行活动的力度。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CN:32-1517/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是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学术理论刊物。2010年被评为“全国高校三十佳社科期刊”。理论联系实际、积极追踪社会思潮、理论前沿和学术热点,在重大理论问题上反映东南大学的声音,在学术探索和创新上体现东南大学的水平,同时积极参与和促进校内有关学科建设,受到学术界、期刊界读者的广泛关注。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