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许源情感类电视节目资源交换权力
摘要:运用社会交换理论对情感类电视节目进行解析后可以发现,导演、制片人和当事人都有其资源可以交换,但因各自资源的价值高低不同,在交换过程中形成了一定的权力机制。情感类电视节目市场的健康发展和长期繁荣需要在政府部门的监管下加强导演、制片人和当事人之间的权力制衡。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东南传播》(CN:35-1274/J)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东南传播》刊载传播专业类学术研究和新闻传播、传播技术、科技类业务研究学术论文。是各高校专业科研成果的交流平台,各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台、互联网站、广告公司、通信网络、传播院校新闻工作者和专业人士评定职称、业务学习的首选,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新闻发言人、宣传工作者应对媒体、对外传播必不可少的重要研习参考资料。
省级期刊
人气 432093 评论 74
人气 268452 评论 58
部级期刊
人气 265514 评论 74
人气 263054 评论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