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解析进口超、特高压输变电设备实行的新政策——访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专家委郑国伟

作者:韩伟

摘要:该项政策的实施将提高我国电力设备制造企业新产品的研发及其自主创新能力。《电力设备》:2008年8月26日,财政部了《调整超、特高压输变电设备及其关键零部件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您如何看待该《通知》郑国伟:出台该《通知》是为了贯彻落实陶务院关于加快振兴国内装备制造业有关税收政策的精神。依据该《通知》,我国将对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超、特高压输变电设备而进口的关键零部件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所退税款作为国家投资处理,转为国家资本金,主要用于企业新产品的研制生产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通知》规定,超、特高压输变电设备是指士500kV及以上直流输变电设备和500kV及以上交流输变电设备。提出申请享受进几税收政策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从事超、特高压输变电设备设计试制能力;②具备专业比较齐全的技术人员队伍;③有较强的消化吸收能力和生产制造能力;④已签订超,特高压输变电设备的合同定单。对符合退税条件的企业,由财政部出具重大装备制造企业退税确认书,有关企业凭退税确认书到其主管地海关申请办理退税。《电力设备》:请您介绍±500kV及以上直流输变电设备享受优惠的关键零部件都包括哪些郑国伟:这些主要包括...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电力设备

《电力设备》(CN:11-5025/TK)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