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绪民失地农民保护主体保护职能
摘要:明确失地农民的保护主体并强化其保护职能,是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逻辑起点。在众多的保护者中,政府(行政机关)、人民代表大会、村民委员会是制度设计的失地农民的直接保护者,应在失地农民保护中发挥主导作用。但在现实生活中,上述主体对失地农民的保护并不理想。强化失地农民保护主体的保护职能,前提是强化民本思想,淡化官本思维;根本在于制度创新;关键是提高中国农民的组织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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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世界》(CN:11-3705/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调研世界》地方农村经济调研刊物。该刊反映农村经济调研成果,交流调研工作理论与实践、以及宏观经济改革、领导与调研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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