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田先红组长村治改革制度变迁熟人社会乡村治理村民组长税费改革强制性制度变迁制度变迁成本村级组织
摘要:税费改革及农业税减免之后,在财政短缺的压力之下,部分乡村为减少村级支出,出台了撤销村民组长的制度安排.但在目前的制度环境下,实施撤销村民组长这一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条件尚未具备.若勉力为之,则会导致制度变迁成本过高、基层治理弱化、村庄本土资源遭受破坏等问题.在农村社会发生根本性变迁之前,"大组长,小村部"的乡村治理模式更有利于农村发展.完善村组制度,健全村级组织,应该坚持村治改革与财力支持双管齐下、现代性与传统性互相交融、思想工作与激励机制相得益彰三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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