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曾婷回收体系固废基金家电生产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生态环境
摘要:2019年7月5日,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方面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固废法(修订草案)》)开始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8月3日。《固废法(修订草案)》一经公开,其第五十五条的内容就引起了家电生产企业的普遍关注。对于每年合计缴纳近30亿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四机一脑”生产企业而言,第五十五条明确要求已经通过缴纳基金方式履行生产者延伸责任的生产企业,建立回收体系。同时承担双重责任这一不合理性,成为生产企业普遍关注且引发争议的问题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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