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创新风向结构调整定向结构产业升级备案管理所得税示范区
摘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分所得税试点政策将全国推广 2015年10月21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确定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推动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决定在全国推广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分所得税试点政策,推进结构调整,助力创业创新。 会议指出,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定向结构性减税拉动有效投资、推动“双创”,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举措。 从2016年1月1日起,放宽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活动和费用范围,除规定不宜适用加计扣除的活动和行业外,企业发生的研发支出均可享受加计扣除优惠:允许企业追溯过去3年应扣未扣的研发费,用予以加计扣除:简化审核,对加计扣除实行事后备案管理,对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实行归并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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