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秀玲唐宋之际敦煌文书农业雇佣
摘要:在敦煌出土的雇佣文书记载了唐宋之际农业领域里受雇人的工价。从文书记载可知,这时期的农业雇期虽然写作"造作一周年",实则为九个月;而雇价可能根据年龄的不同,有成丁雇价和非成丁雇价之分。非成丁雇价每月低于一驮;成丁雇价每月麦或麦粟一驮,"干湿中停"或"麦粟(种)中亭"。此期,敦煌普通农户的生活支出主要有每日食粮、税收、穿衣以及邻舍人情往来等花费。因此,若农业领域里的普通农户佣工收入是其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则其在农业领域的雇工收入不能、不足以养活自己和全家;反之,若受雇者本人是作为富余劳动力外出受雇,其收入也仅仅满足家人的基本温饱,几乎没有盈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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