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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闲散青少年的权利保护与预防犯罪

作者:董颖闲散青少年青少年群体权利保护预防青少年犯罪不良行为青少年工作青少年违法犯罪社会控制社区青少年学业失败

摘要:闲散青少年是指达到法定入学年龄,不在学、无职业的青少年。主要包括既没有在学校接受教育、又没有固定工作,游离于社会控制之外,处于社会边缘的25周岁以下的青少年。据权威调查显示,我国目前大约有1000万闲散青少年。他们大多数是未成年人,大部分有学业失败经历,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就业技能比较差,许多闲散青少年还有一定的不良行为甚至严重不良行为,尤其在14岁前后为高发年龄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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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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