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杜明强私法与国家私权自治国家管制民法典编纂
摘要:在充满自治元素的私法世界,国家被视为尽职的"守夜人",而不能是严苛的"监管者"。而在国家层面,更愿将私法视为一种治理社会的工具。工具论者强调国家是目的,私法只是维系国家机器运转的手段。私法理想与国家态度的关系在立法领域集中体现为如何调适私权自治与国家管制的冲突问题,此亦为我国民法典编纂亟待解决的理论难题。于此,国家积极寻求遁入私法的路径:即通过在民法典中贯彻国家政策的立法转化、设置宪法性条款、规范基本原则立法、植入公私法融合的转介条款来实现,而私法则以正视私权自治的局限性、厘定调整对象、增设强制性规范、确立接纳国家政策的标尺等策略加以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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