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雷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合宪性审查判断依据审查范围
摘要:2018年宪法修改将“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授权决定的形式,赋予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承担合宪性审查等若干职责。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究竟该如何开展审查,目前尚无统一定论,当下学界有必要从理论层面探究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开展审查的法理基础,为后续审查机制的构建和审查实践的开展做铺垫。首先应该明晰中央为何要设立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此基础上厘清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合宪性审查中的功能定位,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视为协助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合宪性审查的工作机构。梳理全国人大常委会“6·22决定”对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各项职责的设定,探究“6·22决定”与合宪性审查职责之间的关联。重点分析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开展合宪性审查的范围,主张从合宪性审查的基本理论和未来发展趋势出发,借鉴域外国家有益经验,在综合考虑现实国情的基础上,适当扩大审查范围,逐步将法律和国家机关行为纳入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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