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曾东红; 林灏昕社会企业证券融资影响力投资立法先导
摘要:社会企业的兴起对我国社会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意义,运用立法先导促进社会企业证券融资是推动社会企业发展的有益探索。目前,我国社会企业发展证券融资面临着法律组织形式、身份识别、可投融资证券品种等方面的立法障碍。本文在准确界定社会企业、总结立法障碍的基础上结合境外经验借鉴提出了相关立法改革的设想。从宏观层面看,应当加快《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金融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而从微观和局部看,可以由具有先发优势的地区利用“先行先试”等政策,运用地方性立法推动,由地方政府主导“容错”式的社会企业证券融资机制的建立和运作。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