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制度化与法治化:公众立法参与的必然跃迁——以十份立法参与制度文本为基础

作者:石东坡; 王剑立法参与法治化立法参与权利立法参与主体问责机制

摘要:着眼于以积极立法加强管治,提高立法动员能力、克服法规实施阻力、追求地方立法特色,地方立法中的公众参与实践探索发挥了一定作用。公众立法参与的机制化、制度化得以开启、巩固和发展。这表明我国公众立法参与已处于由制度化向法治化的发展阶段,而另一方面,这一质效提升的跃迁过程不是自发的,而是能动的、实践着的。由此,认真检视和提取既有立法参与制度文本中的积极成分和规律性的内容,合理评析和把握各地方的立法参与制度文本在规范设计及其应用中的实效与缺憾,在立法法以及地方立法条例的双重护佑与双层容纳之下,应当确立各类公众参与主体的参与权利及立法职权主体和行为主体的对应义务与责任。在制度基点上,明确规定公民享有包括立法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等在内的系统性和精细化的立法参与权利,并加强其组织性和有序性;在程序规则上,应对立法参与的主体、方式、程序以及对应的立法职权主体与行为主体的职责义务、问责机制等予以通行规则的刚性规定。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地方立法研究

《地方立法研究》(CN:44-1728/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地方立法研究》办刊宗旨为: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关注地方立法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反映立法的理论研究成果和先进实践经验,促进立法水平提升,服务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