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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协调理念下的食品摊贩法律治理——基于地方立法的文本分析

作者:闫海食品摊贩城市公共空间食品安全法信息规制

摘要:基于授权立法模式,地方立法成为我国食品摊贩法律治理的重点,并且将在一到两年内迎来立法高潮。须以弱势群体保障、城市文化、公共空间、市场秩序、食品安全等维度审视食品摊贩治理的利益结构,建构利益协调理念下的食品摊贩法律治理。食品摊贩地方立法应当豁免市场主体准入,加强公共空间准入,改革食品安全准入,健全经营范围准入。基于信息规制,食品摊贩应承担信息公开、保存和收集义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信息公开,建立食品摊贩信用记录。食品摊贩的城市空间管理包括摊贩中心和设摊区域两种模式。食品摊贩的事中检查应当加强巡查、抽查,鼓励投诉、举报。食品摊贩的行政监管应当建立跨部门的统一机构或协调机构,不断完善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社会共治机制。食品摊贩地方立法应当选择城市立法、人大立法、专项立法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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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研究

《地方立法研究》(CN:44-1728/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地方立法研究》办刊宗旨为: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关注地方立法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反映立法的理论研究成果和先进实践经验,促进立法水平提升,服务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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