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廖军权; 黄泷一设区的市立法质量立法点评
摘要:立法是国家的重要政治活动,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是地方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立法工作机制是切实提高立法质量的有效途径。2015年修改后的《立法法》虽然赋予了设区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但这种立法权并非是一种独立的权力,而是'半个立法权'。在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初期,省级人大常委会不仅要履行'法制统一守护人'的法律义务,确保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的合法性,还要履行'立法监护人'的政治义务,积极促进设区的市立法质量的提高。立法点评是省级人大常委会对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点评的活动,在法理性质上属于省级人大常委会和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之间的业务指导和工作联系,是'立法监护'的具体表现形态之一。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的立法点评活动,是促进设区的市立法质量提高的一项制度创新,从六次立法点评会的成效来看,这一制度已经成为促进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立法质量提高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完善立法点评制度,充分发挥其功能,可以考虑在点评会人员组成、点评方式方法、程序衔接等方面对其进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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