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地方城市人大法工委立法工作运行机制改革

作者:左卫民; 莫皓; 唐清宇地方城市人大法工委地方立法运行机制改革进路

摘要:地方城市人大法工委是其常委会的工作部门,在立法工作中作用举足轻重。因所面临的地方政治场域以及现实的立法要求,其在实践中需仰赖一套怎样的运行机制还有待探索。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立法法》已就相关问题进行修改。通过对地方城市人大法工委运行机制的规范梳理与实证分析,可以发现其存在民众参与程度有限、立法部门化现象严重、科学立法程度不高、立法实用性不足以及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因此,未来应当进一步增强立法参与主体的广泛性,完善民众立法意见的反馈机制与信息通道。对于技术性较强的立法,应当尽量适用第三方机构的起草机制,同时明确政府部门在立法起草中的释明义务。另外,应当丰富专家参与立法的类型,调整专家参与立法的时段,提升立法科学化程度;最后,立法应当针对地方实际,避免重复、照抄上位法,确保立法的地方实用性。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地方立法研究

《地方立法研究》(CN:44-1728/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地方立法研究》办刊宗旨为: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关注地方立法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反映立法的理论研究成果和先进实践经验,促进立法水平提升,服务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