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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粮食金融化之法律应对

作者:曾晓昀粮食法金融化粮食期货粮食基金粮食保险

摘要:粮食金融化促使粮食由生活基本必需品走向投机商品,从满足生活需求转向满足投机需求。粮食金融化之法律应对应当彰显安全价值,对金融化行为进行类型化,旨在保障粮食权。其中,设立"粮食银行"是粮食金融化的前沿,必须加强政府监管、规范市场主体运行、促进行业自律;发展粮食期货是粮食金融化的核心,必须从市场准入、市场交易、市场退出进行全过程规制;健全粮食基金是粮食金融化的动力,必须合理使用粮食风险基金、促进商业性基金规模化、建立转基因粮食基金;创新粮食保险是粮食金融化的保障,必须拓展巨灾保险、健全粮食流通阶段的险种、推进粮食目标价格保险、建立转基因粮食保险。粮食金融化的法律研究有助于推进《粮食法》、《期货法》的制定,实现国家粮食安全与金融安全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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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法学

《东方法学》(CN:31-2008/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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