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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目标与路径

作者:俞光远税收法定原则路径纳税人权益法律体系建设财税法律体系权益保护法财税立法

摘要:财税法治是依法治国的主要基石,依法治税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加快财税法律体系建设,坚持依法治税。经过各有关部门多年来的共同努力,目前内容简单、争议较少、较易立法的一些财税法律,大都已经制定出台,剩下一些财税立法则内容复杂、争议较多,立法难度也越来越大。由于种种原因,我国财税立法明显滞后于改革开放进程,一些重要的财税基本法律尚未制定出台,离健全社会主义财税法律体系的要求还有较大距离。根据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原则精神,我国新时期财税法治建设的目标与路径主要是发扬攻坚克难精神,健全完善财税法律体系。与此同时,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财税部门应严格依法治税,按照税法规定的税收要素,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严格依法征税。从现阶段我国财政经济的实际情况出发,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健全完善财税法律体系主要应从制定《税法通则》、制定《纳税人权益保护法》、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角度出发。首先,要抓紧制定《税法通则》,同时相应修改《宪法》。《税法通则》既是统揽税收全局的基本大法,又是各种税收原则和税法规则的综合反映和集中体现,不仅要概括列举纳税人的各项权利义务,而且要明确赋予纳税人与征税机关同样平等的法律地位,在纳税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化、法制化的基础上,确保对纳税人权益的保护政策得以全面落实,措施到位有力,更具可操作性。其次,适时制定《纳税人权益保护法》,依法维护纳税人权益。制定有实质性内容的、专门的《纳税人权益保护法》,并重点从规范纳税人各项主要权益及其保护措施,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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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研究

《地方财政研究》(月刊)创刊于2004年,由东北财经大学主管,辽宁省财政科学研究所;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辽宁大学地方财政研究院主办,CN刊号为:21-1520/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地方财政研究》杂志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大势而生,以地方财经问题为重点,架起理论研究与工作探讨的桥梁,籍此传播理财经验、强化财政管理、打进财政改革,加快地方公共财政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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