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颂东 刘菁雯宏观税负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税负结构国民收入分配
摘要:税收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重要杠杆,但我国现行税种的设置脱离了国民收入形成、分配过程。因而,据此计算宏观税负不能揭示国民收入生产、分配环节税负的高低和税制配置的合理性。本文在对度量我国宏观税负的多种指标评判的同时,把我国现有税种按国民收入生产、分配过程重新归类,并计算国民收入创造、分配阶段的税负。研究表明,我国总体宏观税负水平偏低,但国民收入初次分配过程的生产税和进口税等经常税的税负高,国民收入再分配过程的所得税、财产税的税负低。为此,必须在保持宏观税负稳定性的前提下,通过开征房产税等直接税的方式,提高国民收入再分配阶段的直接税比重,相对降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阶段的间接税比重;并开征环境保护税、改革资源税和个人所得税,实现税种配置结构的优化和宏观税负结构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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