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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作者:荣宏庆 李玮土地征收增值收益补偿比例

摘要: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地提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这预示着持续多年的征地补偿制度将要有大的变革。这些年来中国城镇化一直保持了较高发展速度,截至2012年底,中国城镇化率已经达到了52.27%,城市面积相比改革开放之初扩张了五倍,城镇化率持续提升的背后是大规模的土地征收。由于当前中国土地征收制度还存诸多问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所占的比例非常低,这不仅损害到了农民的切身利益,更导致因为征地而产生的纠纷在全国各地不断上演,给和谐社会的建设蒙上了一层阴影。在既有的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弊端不断彰显的背景之下,当务之急是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比例,维护好农民的切身利益,为社会的和谐发展注入更多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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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研究

《地方财政研究》(月刊)创刊于2004年,由东北财经大学主管,辽宁省财政科学研究所;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辽宁大学地方财政研究院主办,CN刊号为:21-1520/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地方财政研究》杂志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大势而生,以地方财经问题为重点,架起理论研究与工作探讨的桥梁,籍此传播理财经验、强化财政管理、打进财政改革,加快地方公共财政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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