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改革的继续深化

作者:文宗瑜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改革深化

摘要:从中央政府本级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开始,就伴随着央企红利征收比例过低的质疑。目前来看,国务院及相关职能部门都赞同提高央企红利征收比例。虽然社会舆论呼吁大幅度提高央企的红利征收比例,但是考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连续性及央企运营的平稳,央企红利征收比例上调幅度不宜过大,具有资源性特征的企业可从现行10%上调至15%-20%的区间,一般竞争性企业可从现行的5%上调至7%-12%的区间,军工企业或专制科研院所可以视具体情况而定。在提高红利征收比例而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后,应尝试编制5—10年的中长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择机实施国有资本的变现预算.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地方财政研究

《地方财政研究》(月刊)创刊于2004年,由东北财经大学主管,辽宁省财政科学研究所;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辽宁大学地方财政研究院主办,CN刊号为:21-1520/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地方财政研究》杂志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大势而生,以地方财经问题为重点,架起理论研究与工作探讨的桥梁,籍此传播理财经验、强化财政管理、打进财政改革,加快地方公共财政建设步伐。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