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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火耗归公和养廉银制度的启示

作者:陈光焱火耗归公养廉银吏治

摘要:清代雍正年间实行火耗归公与养廉银制度,既是整饬吏治、缓解财政恶化的需要,也是雍正皇帝借改革立威,巩固统治地位的需要。改革将预算外的收支行为由暗变明,由各自为政转为统一规范,促进了吏治清明和财政收入增长,人民的隐形负担也有所减轻。然而,改革是以对官员厚禄养廉为代价实现的,民生并未改善。它给今天的借鉴在于:廉政建设与财政改革应结合,治官与治财相结合;预算外制度外的收支,关系国家治乱兴衰,不能等闲视之;治理它必须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由以官为本变为以民为本,这就必须实行相关的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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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研究

《地方财政研究》(月刊)创刊于2004年,由东北财经大学主管,辽宁省财政科学研究所;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辽宁大学地方财政研究院主办,CN刊号为:21-1520/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地方财政研究》杂志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大势而生,以地方财经问题为重点,架起理论研究与工作探讨的桥梁,籍此传播理财经验、强化财政管理、打进财政改革,加快地方公共财政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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