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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税取消后安徽省县乡财政解压之思考

作者:管治华 李光龙县乡财政农业税安徽省解压财政管理体制分税制改革农业大省收入

摘要:我国于2006年免除了农业税。安徽作为农业大省,农业税是县乡财政的重要收入,农业税的免除,加之1994年分税制改革所形成的“事权下移和财权上移”的财政管理体制状况,无疑给捉襟见肘的县乡财政带来了新的挑战,如何给县乡财政解压成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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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研究

《地方财政研究》(月刊)创刊于2004年,由东北财经大学主管,辽宁省财政科学研究所;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辽宁大学地方财政研究院主办,CN刊号为:21-1520/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地方财政研究》杂志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大势而生,以地方财经问题为重点,架起理论研究与工作探讨的桥梁,籍此传播理财经验、强化财政管理、打进财政改革,加快地方公共财政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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