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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财政体制改革中财政权的定位问题

作者:张泽荣; 齐风芹财政体制财政权公共利益财政利益

摘要:财政体制决定着一个国家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经济关系和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政关系。长期以来,由于我们缺乏对国家财政权定位的正确认识,错误的将财政利益等同于公共利益,把政府利益看作社会公共利益,在我国的多次财政体制改革中,都没有处理好这种关系,不但导致了地方财政权责不对称、财政权配置不合理,同时也使政府财政权不规范,与民争利,甚至侵害公民财产权。因此,在今后财政体制改革中,我们应当坚持宪法对国家财政权性质的界定,将国家财政权定位于公共利益。并通过统一政府财政权,扩大地方财政权,强化人大财政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家财政权配置和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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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研究

《地方财政研究》(月刊)创刊于2004年,由东北财经大学主管,辽宁省财政科学研究所;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辽宁大学地方财政研究院主办,CN刊号为:21-1520/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地方财政研究》杂志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大势而生,以地方财经问题为重点,架起理论研究与工作探讨的桥梁,籍此传播理财经验、强化财政管理、打进财政改革,加快地方公共财政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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