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灯强; 吴晓玲税费体系房地产十六届三中全会税费改革物业税城镇建设系统工程税费制度
摘要: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物业税改革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多方面的约束条件。在物业(房地产)保有环节单独引进一项新税种而不对现行相关的税费制度进行改革。是难以成功的。所以,如何对现行房地产税费体系进行重构,为新的物业税制的顺利推出创造必要的条件,是我们必须研究懈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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