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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理“财政授权支付额度结余”的几点思考

作者:张云松财政授权支付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额度结余收付制度改革预算单位财政部门资金使用财政管理

摘要: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预算单位,其支出在银行通过“零余额账户”在下达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内先支用,再由银行按照实际支用数从财政国库清算收回,预算单位暂未支用的资金直接回流到国库,财政部门下达给预算单位的部分预算指标和授权支付额度客观上形成结余,改革支付方式的绩效得到体现,有效地加强了财政库款管理和资金使用的监管。随着改革的深入,纳入改革的单位不断增加,年终单位额度结余越来越大,各级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十分关注额度结余的处理。如何积极稳妥地处理授权支付额度结余,日益成为深化改革的难点和迫切需要妥善处理的问题。本文在对财政授权支付额度结余成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分类处理财政授权支付额度结余的建议,以达到规范财政管理、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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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研究

《地方财政研究》(月刊)创刊于2004年,由东北财经大学主管,辽宁省财政科学研究所;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辽宁大学地方财政研究院主办,CN刊号为:21-1520/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地方财政研究》杂志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大势而生,以地方财经问题为重点,架起理论研究与工作探讨的桥梁,籍此传播理财经验、强化财政管理、打进财政改革,加快地方公共财政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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