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苏消轩(文); 新华日报(稿件来源)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江苏省智能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居民住宅小区人员密集场所生产企业
摘要:2018年5月15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下简称“新国标”)出台后,为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工作,江苏省政府和企业分别采取措施,提升江苏省电动自行车安全水平。1.政府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为认真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统一部署,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江苏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自2018年6月起至2018年年底,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已排查电动车及配件生产企业306家、销售企业及仓库2 958家、电动维修改装企业和作坊1 097家、居民住宅小区6 630个、社会单位4.5万家,实施行政处罚3.5万起,推广建设电动车智能集中充电系统6 979套。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的统一部署,此次综合治理的重点是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流通销售、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通过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建设一批智能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强化日常消防管理。针对当前电动自行车火灾特点、防控难点以及当前全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现状,江苏省在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各项整治任务的基础上,还重点对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员经常活动的空间内停放或充电,占用汽车停车库与汽车混合停放,与相邻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离等问题开展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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