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洪松提供治疗道德义务有利原则细化权衡
摘要:医学伦理学对医生提供治疗的道德义务的边界关注不足,导致临床实践中医生能否拒绝提供特定的治疗常有疑问。医生提供治疗的道德义务可以通过有利原则证成,但在超常的风险和超常的负担下,医生提供治疗将从道德义务转换为道德理想。当患者的医疗要求超出了有利原则的适用范围时,医生不再有提供治疗的道德义务;但在判断有利原则的适用范围时,无效与否不是一个适切的区分,应当根据当时的医疗水平来判断。医生提供治疗的义务还要与尊重、公正等原则的要求相权衡;当患者的人格和良知未得到应有的尊重时,医生有权在符合比例原则的情况下拒绝提供治疗,但对立足于资源不足的临床决策应当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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