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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必须规范使用法律语言——以“少年犯免诉制度合理吗”为例

作者:汤啸天法律语言规范使用少年犯法制类节目法制宣传法律知识法制信息失范现象法律规范

摘要:如今,法制类节目或栏目已经成为我国法制宣传的园地,媒体从事法制宣传的积极性很高,在普及法律知识、传递法制信息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国媒体的法制宣传也确实存在不少问题,除了猎奇、媚俗等导向失误之外,突出的问题就是使用法律语言时经常出现失范现象。显而易见,媒体的法制类节目、版面既然以宣传法律为己任,无疑首先要符合法律规范,严格掌握法律界限,准确使用法律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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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修辞学

《当代修辞学》(CN:31-2043/H)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当代修辞学》研究范围遍及修辞学的所有领域与前沿课题,也在语言应用的许多领域显示出自己的生命力。作为国内的修辞学专业刊物,它有力地推动了我国修辞学专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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