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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保护离不开私益的推动

作者:马金芳公益组织矛盾表现草根组织私益公益事业公益责任制度限制制度缺失社会利益团体利益

摘要:基于内外因的综合作用,在我国既有的慈善立法中出现了公益责任、公益资格与公益能力之间的矛盾。具体而言,这种矛盾表现为:在法定层面上,公益事业亟待发展与规范,部分公益组织、尤其是草根组织无法获得主体资格,且公益组织财产的管理与投资、保值与增值遭受各种制度缺失和制度限制;在实践层面上,公益人员既有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的问题,也有在制度“真空”与制度“空隙”和制度“矛盾”之处违背公益本质的违法乱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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