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阳男女平等政府就业女性法律
摘要:从我国当前的立法状况来看,《宪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都明确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为消除就业歧视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但现实生活中,性别歧视仍然是职场中始终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在如今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性别歧视显得尤为突出。文章首先从男女就业不平等的表现入手,分析这些现象背后的原因,进而探讨实现男女劳动就业平等权的完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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