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模待遇劳动模范山东省市人民政府文化强省建设先进工作者创造性劳动直属机构
摘要: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劳动模范(含先进工作者,以下简称“劳模”)是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的杰出代表。长期以来,全省广大劳模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为牢固树立崇尚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关爱劳模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改善劳模待遇,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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